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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凡、賴索與洪醒夫--- by 洪X瞇
一場熱、薰還有很多蠕動蟲子的山腰烤肉活動結束後,我們趨車下山
,文友黃賴二人還有續攤意願,於是決定去天母東路某店飲酒談天。
我們挑選了一家看起來比較多人的店,三人很不熟練地進去,且很不
熟練地閱讀酒單,我甚至問了一堆生啤酒的問題(我已感覺到店員的
不耐),最後三人終於選定。
既是烤肉續攤,三人衣著自然很不熟練。黃君穿著某青年寫作幹事會
制服,而賴君身穿義大利製的唐裝(?),至於我則是穿著麻紗布料的
背心,話題是最近槓龜的文學獎;夜店的音樂也挺鳥,倒是啤酒相當
不錯。
忽然有一組人馬朝我們走來,在我們桌旁吱喳地打著鬼主意,不小心
被我聽到有人說:只有三個人會不會太少?其中一個包頭巾的很快上
前,詢問我們:「我們是Discovery的拍攝小組,正在做天母夜店的
專題,不曉得你們可不可以打個大老二讓我們拍一下?」夜店人這麼
多,為什麼偏偏挑上三個分明是跑錯場子的人?
我們不知如何拒絕,只好很好說話地被帶到另一張便於拍攝的桌子旁
,接過一副新的撲克牌,一切就開麥拉了。
著唐裝的賴君發好牌,我們認真地打起了大老二。我說啪的時候,還
被拍攝小組糾正說動作要大一點,於是我豪邁地拍桌喊:我啪!但一
手卻拿著牌摀臉猛笑。
一局牌都還沒打完,那幾個人就說拍完了,你們慢慢打吧!
最後的贏家是身著青年寫作會制服的黃君,一局玩畢,收牌。
話題回到我們苦哈哈的寫作之路,我於是在想,會不會在經過二十年
後我們有幸成為作家,這個人地錯置的畫面或許乍時也有了歷史性的
意義。
戲劇性的現實體驗-----by 穎X賴
烤肉完,下山的路上,我坐在黃的摩托車上,一路和坐在小轎車中的
夥伴們吆喝著揮手,說實在,年紀也不小了,卻第一次有這種「跨交
通工具」追前逐後的經驗。結論是,不是我之前太拘謹,就是我的大
學生活白過了。近半年來不斷認識新朋友,讓我總有一種重新體驗大
學生活的錯覺。
我招認是我這個傢伙一直嚷著要喝要喝,洪和黃才會跟著興起說要到
山下的酒吧。問題是,那些地方我一家都沒去過,而且先前才被誤闖
的妹妹警告過,那裡是外國人的吧,裡面還有射飛鏢,聽說沒事亂射
會遭到怎樣可怕的懲罰之類的。
因此當洪推開第三家吧的門時,我的心是亂跳的,想想三人成虎,一
般人對老虎還是會怕的吧。進門後見到飛鏢時,心還真涼了一下,環
顧四周,全都是黑髮褐眼的亞洲人,心安了不少(那我妹到底是誤闖
了哪咧?)。
在這裡,我們證明了戲劇性隨處可見,像剛才在烤肉時,我咬一口香
腸立刻被熱淋淋的油精準噴進鼻孔彷彿有個靶般被燙到(怎麼沒流鼻
血?),這種對香味既痛苦又零距離的接觸,正是一種荒謬超現實的
戲劇性。因此當身旁有個紮頭巾的先生突然用大頭狗的仰角蹲下來問
我「不好意思,我們是Discovery節目的製作群,希望能拍攝一些天
母夜生活的狀況,不知道你們三位……」時,我想我的表情應該是蠻
鎮定的。
這是我和洪兩個天母人,第一次在天母的夜生活啊,那位先生隨即奉
上撲克牌要拍攝我們打牌的鏡頭,這種類似的溝通似乎在哪裡聽過,
啊,對了,台灣的記者常常會導演採訪現場以獲取令人滿意的鏡頭,
包括某次快閃族的行動,都因為記者的遲到而被要求重新「模擬」一
次,沒想到Discovery也入境隨俗墮落了……
罷了,我們真正談論的話題也是無法列入紀錄的,而且在氣氛放鬆的
吧裡,我們的話題或許也因稍嫌嚴肅而無法融入環境中吧。
因此三人第一次的錄影演出(我是第一次,我如此臆想另外兩人),
就獻給Discovery Channel了(聽起來好像很神氣)。
當然我們挺不自然的表情和姿勢,到底會不會真的在後製中剪入影片
呢?有看到的人,記得說一聲吧。
小說在寫我們---- by黃蟲
話頭才剛落到賴君一篇據說是非常戲劇化的小說,而洪君頻頻點頭,
我正要問那篇小說的情節怎麼戲劇,一副看起來隨時都要去尬籃球的
老兄走來詢問洪君什麼。
我坐在內側座位,離他最遠,pub音樂包裹住他模糊不清的話語,我沒
打算要聽清楚他說了什麼,只想等會問洪君這是怎麼回事。隨後我們
移動座位,挪到另一端靠窗座位,隨即上了一副撲克牌,而我們也真
的打起大老二。而我拿了一手爛牌,只有一對小A 葫蘆和一支方塊小
老二,剩下是一堆小對子中間點綴幾支小孤牌。反正是做戲,要做就
撂下去,賴君首先喊話出了葫蘆,一時衝動把手上小A 葫蘆一口氣打
出去,方才那個老兄在一旁要我們吆喝敲桌,而我們卻都很含蓄地牌
遮微笑。再把小老二丟出,這牌局我大概是玩完。桌邊老兄拍手說這
樣可以了,謝謝你們。我們對看一眼,這牌還得打下去吧?
最後就贏在我手下一堆對子裡。之後坐在酒館裡的時間,那副牌僅僅
在我們三人手上把玩洗刷,沒人提議也沒人想再玩一局什麼。這副嶄
新的撲克牌就這麼只被我們玩了一次。
我們三個素來以捏造故事、生產情節為嗜好,各自都曾在篇幅不一的
小說中製造些令人嘆息、扼腕、詭譎等等情緒,而我們也習於捏塑人
偶按照我們腦中的劇本演出。但這一次,我們一起被寫到同一篇小說
裡,像三具人偶那樣演出一場打牌戲。
糟糕的是,這樣的場景要是由我們三人任一來寫入小說,多半會成為
一小段被刪除的蛇足:因為太戲劇性了——Discovery頻道?不要鬧
了,這麼爛的橋段,我們大概都不敢用。
一場熱、薰還有很多蠕動蟲子的山腰烤肉活動結束後,我們趨車下山
,文友黃賴二人還有續攤意願,於是決定去天母東路某店飲酒談天。
我們挑選了一家看起來比較多人的店,三人很不熟練地進去,且很不
熟練地閱讀酒單,我甚至問了一堆生啤酒的問題(我已感覺到店員的
不耐),最後三人終於選定。
既是烤肉續攤,三人衣著自然很不熟練。黃君穿著某青年寫作幹事會
制服,而賴君身穿義大利製的唐裝(?),至於我則是穿著麻紗布料的
背心,話題是最近槓龜的文學獎;夜店的音樂也挺鳥,倒是啤酒相當
不錯。
忽然有一組人馬朝我們走來,在我們桌旁吱喳地打著鬼主意,不小心
被我聽到有人說:只有三個人會不會太少?其中一個包頭巾的很快上
前,詢問我們:「我們是Discovery的拍攝小組,正在做天母夜店的
專題,不曉得你們可不可以打個大老二讓我們拍一下?」夜店人這麼
多,為什麼偏偏挑上三個分明是跑錯場子的人?
我們不知如何拒絕,只好很好說話地被帶到另一張便於拍攝的桌子旁
,接過一副新的撲克牌,一切就開麥拉了。
著唐裝的賴君發好牌,我們認真地打起了大老二。我說啪的時候,還
被拍攝小組糾正說動作要大一點,於是我豪邁地拍桌喊:我啪!但一
手卻拿著牌摀臉猛笑。
一局牌都還沒打完,那幾個人就說拍完了,你們慢慢打吧!
最後的贏家是身著青年寫作會制服的黃君,一局玩畢,收牌。
話題回到我們苦哈哈的寫作之路,我於是在想,會不會在經過二十年
後我們有幸成為作家,這個人地錯置的畫面或許乍時也有了歷史性的
意義。
戲劇性的現實體驗-----by 穎X賴
烤肉完,下山的路上,我坐在黃的摩托車上,一路和坐在小轎車中的
夥伴們吆喝著揮手,說實在,年紀也不小了,卻第一次有這種「跨交
通工具」追前逐後的經驗。結論是,不是我之前太拘謹,就是我的大
學生活白過了。近半年來不斷認識新朋友,讓我總有一種重新體驗大
學生活的錯覺。
我招認是我這個傢伙一直嚷著要喝要喝,洪和黃才會跟著興起說要到
山下的酒吧。問題是,那些地方我一家都沒去過,而且先前才被誤闖
的妹妹警告過,那裡是外國人的吧,裡面還有射飛鏢,聽說沒事亂射
會遭到怎樣可怕的懲罰之類的。
因此當洪推開第三家吧的門時,我的心是亂跳的,想想三人成虎,一
般人對老虎還是會怕的吧。進門後見到飛鏢時,心還真涼了一下,環
顧四周,全都是黑髮褐眼的亞洲人,心安了不少(那我妹到底是誤闖
了哪咧?)。
在這裡,我們證明了戲劇性隨處可見,像剛才在烤肉時,我咬一口香
腸立刻被熱淋淋的油精準噴進鼻孔彷彿有個靶般被燙到(怎麼沒流鼻
血?),這種對香味既痛苦又零距離的接觸,正是一種荒謬超現實的
戲劇性。因此當身旁有個紮頭巾的先生突然用大頭狗的仰角蹲下來問
我「不好意思,我們是Discovery節目的製作群,希望能拍攝一些天
母夜生活的狀況,不知道你們三位……」時,我想我的表情應該是蠻
鎮定的。
這是我和洪兩個天母人,第一次在天母的夜生活啊,那位先生隨即奉
上撲克牌要拍攝我們打牌的鏡頭,這種類似的溝通似乎在哪裡聽過,
啊,對了,台灣的記者常常會導演採訪現場以獲取令人滿意的鏡頭,
包括某次快閃族的行動,都因為記者的遲到而被要求重新「模擬」一
次,沒想到Discovery也入境隨俗墮落了……
罷了,我們真正談論的話題也是無法列入紀錄的,而且在氣氛放鬆的
吧裡,我們的話題或許也因稍嫌嚴肅而無法融入環境中吧。
因此三人第一次的錄影演出(我是第一次,我如此臆想另外兩人),
就獻給Discovery Channel了(聽起來好像很神氣)。
當然我們挺不自然的表情和姿勢,到底會不會真的在後製中剪入影片
呢?有看到的人,記得說一聲吧。
小說在寫我們---- by黃蟲
話頭才剛落到賴君一篇據說是非常戲劇化的小說,而洪君頻頻點頭,
我正要問那篇小說的情節怎麼戲劇,一副看起來隨時都要去尬籃球的
老兄走來詢問洪君什麼。
我坐在內側座位,離他最遠,pub音樂包裹住他模糊不清的話語,我沒
打算要聽清楚他說了什麼,只想等會問洪君這是怎麼回事。隨後我們
移動座位,挪到另一端靠窗座位,隨即上了一副撲克牌,而我們也真
的打起大老二。而我拿了一手爛牌,只有一對小A 葫蘆和一支方塊小
老二,剩下是一堆小對子中間點綴幾支小孤牌。反正是做戲,要做就
撂下去,賴君首先喊話出了葫蘆,一時衝動把手上小A 葫蘆一口氣打
出去,方才那個老兄在一旁要我們吆喝敲桌,而我們卻都很含蓄地牌
遮微笑。再把小老二丟出,這牌局我大概是玩完。桌邊老兄拍手說這
樣可以了,謝謝你們。我們對看一眼,這牌還得打下去吧?
最後就贏在我手下一堆對子裡。之後坐在酒館裡的時間,那副牌僅僅
在我們三人手上把玩洗刷,沒人提議也沒人想再玩一局什麼。這副嶄
新的撲克牌就這麼只被我們玩了一次。
我們三個素來以捏造故事、生產情節為嗜好,各自都曾在篇幅不一的
小說中製造些令人嘆息、扼腕、詭譎等等情緒,而我們也習於捏塑人
偶按照我們腦中的劇本演出。但這一次,我們一起被寫到同一篇小說
裡,像三具人偶那樣演出一場打牌戲。
糟糕的是,這樣的場景要是由我們三人任一來寫入小說,多半會成為
一小段被刪除的蛇足:因為太戲劇性了——Discovery頻道?不要鬧
了,這麼爛的橋段,我們大概都不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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