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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大眾小說創作坊,那理應談談我們說的「大眾小說」是什麼。
 
台灣研究大眾小說的人說起來並不算太多,大概到1990年代開始才有探討大眾小說的相關研討會與著作。然而就初期而言(比如鄭明娳〈通俗文學與純文學〉)中,除了定義「大眾文學」等同「通俗文學」,另外也對通俗文學有刻板式的印象描寫,而這些印象描寫呈現的是「大眾文學=通俗文學=沒有深度的文學」。
 
這樣的研究視野狹隘而不尊重大眾文化,不過之後的研究在評判價值觀上漸漸趨於中立。從「通俗文學」一詞漸漸改成「大眾文學」。這兩個意義上似乎接近的詞彙背後,其實隱含不同的價值觀評斷。「通俗文學」一詞相對的就是「雅文學」,將「中下階層大眾/上層精英」分開來;然而使用「大眾」一詞,則可同時包含兩者。
 
另一部份是,「大眾文學」一詞事實上隱含詩、小說、散文、劇本……等所有可以列入「文學」的文類,然而在我們實際使用上,「大眾文學」幾乎與「大眾小說」等義。當代大眾小說研究者陳國偉,在《類型風景——台灣戰後大眾文學》的序言中引用艾恩瓦特(Ian Watt)《小說的興起》中的論述,認為大眾小說的主要形式為小說的原因,與市場機制及讀者有關。當越多讀者需求長篇及更多故事後,因應市場機制,作家便可邁向全職寫作,生產小說,且不須迎合文學菁英品味。
 
另一方面,陳國偉認為,由於市場機制的關係,大眾小說為了滿足不同興趣的讀者,必然會走向類型化,如羅曼史、驚悚、推理、科幻、奇幻……,而在發展良久後,類型會呈現標準化,這標準是作者與讀者之間長久互動達成的共識。比如,言情小說中常見的「總裁-弱女子」的組合,或者龍騎士07對輕小說的敘述:「需要具備某種DLL檔才能閱讀的作品」。在這共識之上,作品會出現公式,接著新的作者便能在原有公式的基礎上做出顛覆。
 
基本上我同意以此觀點——大眾小說是類型小說——做研究可以做出不錯的成果。然而,國外的論述套用在台灣,會導致一些情況與實際不符合。
 
第一點是台灣的類型小說的不足。當代台灣發展最成熟的類型小說,大概就是言情、恐怖,而輕小說正在崛起。在此之外的類型小說,如武俠、科幻、推理等,都多少遇到各自的問題,目前在台灣的發展狀況不算太好。使用類型小說「標準化」的觀點來看,其他的類型小說可以說遇到兩種狀況,一是尚未達到類型小說的「標準化」階段,可能是因為作者及讀者皆不足,以至於還沒發展到「達到共識」的階段;另一種狀況是雖然發展成熟,但在讀者厭倦後卻無法在原有公式的基礎上做顛覆,以至於逐漸沒落。
 
第二點則是台灣的市場本身。在《魔戒》、《哈利波特》火紅的年代,以及不斷引入的日本文學作者(如山崎豐子、東野圭吾、京極夏彥等)浪潮中,台灣培育出了一代希望作品同時能具有「深度」以及「娛樂性」的讀者。他們對於便利商店的49元小說、或是所謂「輕小說」可能沒啥興趣,但磨損人的生活的縫隙中要看那些「純文學」作品又太讓人疲憊,而希望能獲得娛樂又多少有收穫——這便是他們選擇這些翻譯小說的原因。這些小說出色的素質不只可以吸引這樣的讀者,也能吸引孩子、少年少女們以及閒暇時光願意讀書的所有人們,也就是大眾。
 
而在當代台灣的書市,因為各種複雜的原因,由台灣人寫的、這樣的大眾小說,數量還太少——但不是沒有,這點必須強調。
 
這樣的大眾小說,或許還是能因為題材的關係而被歸入某些類型小說,但有些東西是僅僅使用「類型」的視野看不到的。我們想教的是一種說故事的技藝:情節安排、人物塑造、對話……。那些技藝可以被用在所有類型的小說,因而超越類型,成為評判所有小說的一種美學基準。當你開始有了這樣的眼睛,你會看到那些過往吸引你的故事,到底是什麼部份吸引到你,以及自己在書寫時如何去達到那樣的美學高度。
 
這是我們真正想教你的、我們也期許自己寫出的大眾小說。無論那小說的外在包裝是言情、恐怖、武俠、奇幻、科幻、輕小說……,只要保持著這種精神,都可以是可能吸引所有讀者的大眾小說。
 
我們期許在未來、在台灣,會有越來越多人願意購買台灣人自己寫的大眾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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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arethe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